退貨退款說明與政策條款
7天鑑賞期說明
◆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本網站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(猶豫期非試用期,本網站提供部分護具試穿唯退貨須保持物品原樣、毀損概不退貨,壓力襪、足部保健商品、保健食品及護踝商品因屬個人食品及衛生用品,恕無法試穿、試吃後退貨);到貨超過七天以上(含假日),恕無法辦理。
◆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保持商品、附件、包裝、紙箱、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),否則恕不接受退訂。
◆若欲申請退貨,請於收到商品後方能申請退貨。
已過了七天鑑賞期,才發現我網購的商品有問題,該怎麼辦?
◆因為商品已經超過七天鑑賞期的退貨時效,所以該商品只提供換貨服務(壓力襪、足部保健商品、親膚足踝商品與保健食品不適用)。若造成您的不便,敬請見諒。
◆若您仍有任何問題,請您留言告知我們狀況,我們儘速為您服務。
下單兩小時內可自行取消訂單
◆為避免衝動消費,買你所愛,愛你所買,若於下單兩小時內後悔下單,可自行取消訂單。
◆若欲取消訂單,請於下單兩小時內取消訂單。
退貨說明
● 若您收到的新品有瑕疵、破損、規格不符或是配件短缺的狀況,請您於收到商品七天內退貨,並說明退貨原因。
● 因系統設定原因,無法接受未收到貨前的退貨申請,請善用下單兩小時內自行取消訂單功能。
● 若非商品瑕疵,恕不接受退貨。
● 無條件退貨須符合下述條件其中一項:
(1)實際收到的商品與所訂購商品不符合。
(2)產品包裝內配件不齊全或商品規格與外包裝說明不符合。
(3)商品有瑕疵或於運送過程中有損壞者。
● 以下商品一經拆封或使用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、損壞的情況外,恕不接受退貨:
(1)壓力襪商品。
(2)舒菲系列足部保健商品商品。
(3)保健食品
(4)足踝護具
(5)代客訂購或另行聲明之商品恕無法退貨。
● 請保留您交付故障品時的收據(如:宅配取貨單據、郵局掛號單據...等),以利您日後查詢。
● 根據台灣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於本網站購物的消費者,均享有商品到貨後七天猶豫期之權益(猶豫期並非試用期),所以商品退貨必需保持商品完整、配件齊全。商品主體及其內容物 ( 如各項零附件、手冊、 贈品等 ) 均不可有短缺、破損、書寫文字或標記、使用或安裝錯誤之破壞 ( 如刮痕、摔 傷、電路燒毀、擠壓變形、介面或接腳折損、異物進入、發霉受潮、商品條碼與吊牌或保固標籤被損毀、移除、變造重貼或無法辨視等 ) 及任何目視可見之人為損壞或人為使用痕跡。
商品除上述條款之外,亦須符合以下條件:
1. 必須為品牌商品正貨,且有購買證明。
2. 商品主體、包裝、及其內容物不可經過清洗、浸泡、暈染、煙燻,不可沾染汙漬、彩妝、香水味等。
● 到貨商品超過七天(含假日)以上,恕不接受退貨。
● 請於購買及穿著前確認您所購買的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(顏色、尺寸大小、外觀等等),經拆封後則無法辦理退貨;若是商品穿著或使用後有瑕疵故障等原因,將請原廠鑑定,確定是原廠造成將會與您另外安排時間換新。
● 基於目前護具無法確保100 % 每一批品項長度、顏色皆相同,以法國大廠為例,長度誤差在1公分內、顏色10%~20%之內誤差,皆屬正常商品,恕無法以此為退貨依據。
● 若因地處偏遠、或其他特殊情形 (例如:天災或道路狀況不良), 致使所屬物流配送車輛無法於正常狀況下送抵,而需另以其他方式處理時,所衍生之費用,須由訂購人自行支付。
● 商品的內容,商品網頁圖片因拍攝與螢幕解析等原因,圖片的顏色顯示可能會有些許差異,實際情況將以出貨為主。
● 訂購之商品若經宅配配送兩次無法送達,再經電話與 E-mail 均無法聯繫逾三日者,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,款項以原付款方式全額退款。
● 由於網路訂單需要進出貨的手續,如有緊急時效需求,建議敬請宅配或提早3-5天前訂購,以保障會員您的權益。
● 本網站保留兩日內具適當理由拒絕訂單之權利,但會員購物之帳款如經確認入賬,本網站將依約出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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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您同意辦理退貨時,由我們代為處理發票及銷貨退回證明單,以加速退貨退款作業。
退款說明
假設 D日18:00 前 辦理退訂,預計會在 D+ 2 日 前往取貨。
假設 D日18:00 後 辦理退訂,預計會在 D+ 3 日 前往取貨。
舉例:15日下午5:00 辦理退訂,預計 17日 前往取貨。
※ 取貨前宅配公司可能與您聯繫,請保持電話暢通,不要拒接不明來電顯示。
※ 受物流商派車狀況,可能影響實際派車取件時間。
退款作業